解读《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      新闻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一览电力英才网播报:8月30日,发改委特急文件《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该通知明确了新的地面电站三类电价补贴分别根据光资源优劣分为0.9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分布式补贴0.42元/度。
  该通知相比2013年3月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在上网电价和补贴方面有所上浮,超出之前市场预期。其中大型光伏电站方面最低档补贴标准从0.75元/千瓦时上调至0.9元/千瓦时,最高档补贴标准维持1元/千瓦时。分布式补贴标准由之前的0.35元/千瓦时上调至0.42元/千瓦时,与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补贴额一致。政策明确后有利于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打开,推动行业需求。光伏电站方面,尽管光照条件较好地区标杆上网电价有所下调。但是总体计算下来,经济效益仍然优于日照条件一般的地区;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将率先从中东部地区工商业主间兴起,普通居民仍然缺乏投资热情,且西部地区更加适合投建集中式光伏电站。尽管,从政策层面上,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鼓励将是长期趋势。从今年实际情况来看,下半年国内市场需求的拉动仍将以集中式光伏电站为主,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需要寻求合理的商业模式相对启动较为缓慢。
  不管是之前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0.8分/度至1.5分/度),还是后续的国开行将对优质电站项目放开贷款政策,都保障了电站运营商的利益,激发国内投资光伏系统的热情,将有利于国内光伏系统建设,推动行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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