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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

发布时间:2014-05-15 14:22:23

点击数:96730 次

国务院日前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条例强调,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延伸阅读: 养老金双轨制

 

中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将经历相当长的一段转轨期,由此带来的转轨成本势必在中短期内给中国养老金账户收支带来不小的压力,直至“老人”和“中人”全部消失(改革前退休的职工为“老人”,在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为“中人”)。

 

据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少缴费用达720亿,相应带来并轨后转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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